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鶴壁市支持重點產業鏈全鏈式培育壯大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鶴壁市支持重點產業鏈全鏈式培育壯大的若干政策
為推動我市重點產業鏈全鏈式改造提升,建立現代化產業體系,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進企業培育
1.支持頭雁企業上臺階。對重點產業鏈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的河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頭雁企業和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200億元的河南省傳統優勢產業頭雁企業,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2.鼓勵企業成長為單項冠軍企業。鼓勵重點產業鏈優質企業創建國家級、省級示范企業。對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制造業單項冠軍等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得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等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3.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有效期內的設備、軟件投資,按照省級財政補助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4.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暢通“綠色”通道,實施上市獎補,分別對在境內各板塊上市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資金、境外上市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資金、新三板掛牌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資金。支持我市“四優三新”優質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企業提質增效
5.支持企業“機器換人”。對重點產業鏈企業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機器換人”示范項目,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6.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重點產業鏈企業獲得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技改示范項目(高端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綠色化改造),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7.推廣應用首臺(套)、首版次產品。支持重點產業鏈企業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版次軟件產品研發和應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保險補貼和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8.支持企業質量品牌建設。鼓勵重點產業鏈優質企業創建國家級、省級示范企業。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質量標桿等領域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三、加快企業數字化轉型
9.支持爭創試點示范。對重點產業鏈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等領域試點示范或稱號的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經省認定的智能工廠、智能車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10.支持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優化重點產業鏈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應用類支持政策。對經省認定的產業集群工業互聯網平臺,以及特定領域、細分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通過省級驗收后,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四、提高企業創新能力
11.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重點產業鏈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根據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情況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后補助支持。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對新認定的全國、省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3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基地,按照省獎補額度給予1:1配套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2.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對重點產業鏈列入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名單和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項目,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通過技術成果轉化、委托研發和為行業提供技術服務獲得實際收入的,按照省級財政支持金額的25%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晉升為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除繼續享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支持政策外,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3.支持開展關鍵重大技術需求揭榜攻關。鼓勵市內企業借助省內外科技力量攻克我市產業發展技術難題,對“揭榜掛帥”形式產生的項目,按技術交易額的30%給予支持,每個項目補助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4.支持科研成果轉移轉化。對在鶴企業購買市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鶴轉化、產業化的,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后補助,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市內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實施技術轉移轉化,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后補助,每家單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實施科技惠民計劃,根據實施成效給予實施單位10萬元—20萬元的支持經費。(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加強金融政策支持
15.鼓勵科技金融產品創新。對重點產業鏈企業獲得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并在市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對其貸款利息、評估、擔保、保險等費用給予不超過實際發生額50%、年貼息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科技企業參加科技保險,投保省市“科技貸”相關抵押保險和信用保證保險類險種、企業財險類險種的,分別按實際保費支出的50%、40%給予不超過3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
16.發揮基金支持作用。推動設立新興產業引導基金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統籌財源建設專項資金,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助推產業結構升級、項目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和企業上市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鶴壁投資集團)
17.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落實重點產業鏈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及時撥付獎補資金,引導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成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局)
六、加強人才政策支持
18.建立高層次人才支持體系。對新認定的“中原英才”計劃人選,按省獎勵給予1:1配套獎勵;對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的,按省獎勵給予1:1配套獎勵。對新認定的“興鶴英才”計劃科技領軍人才,根據人才類別和項目評審情況,給予最高200萬元項目獎勵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按照團隊領銜人員層次和項目評審情況給予20萬元—500萬元項目獎勵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9.加大高層次人才科研支持力度。對獲評國家重點人才計劃創新領軍人才人選、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等國家級領軍人才和國家重點人才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青年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按照《鶴壁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有關規定,以科研項目形式進行獎補。(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七、支持產業集群發展
20.支持主導產業集群培育。以光電子、汽車電子、智能終端等為核心建設省級電子核心(電子電器)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加快實施仕佳光子陣列波導光柵及半導體激光器芯片、京東智能智造產業新城等重大項目,積極爭創國家級產業集群。推動現代化工及功能性新材料、綠色食品等優勢產業納入省先進制造業集群,推動北斗應用、元宇宙、區塊鏈等未來產業納入全省布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