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有關單位:
《武原街道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已經街道黨委、辦事處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海鹽縣人民政府武原街道辦事處
2024年12月16日
武原街道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
為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促進經濟持續穩進向好,推動更高質量發展,結合武原街道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鼓勵有效投入
1.鼓勵新項目落地。加大向民間投資項目資源要素傾斜力度,全面落實“民營經濟政策32條”,執行好要素保障“3個70%”,落實招投標“七個不準”政策,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助力農業、工業、服務業、建筑業項目落地。單個項目最高可獲得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圍繞推進新型工業化,以節能降碳、安全生產、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等為重要方向,支持工業企業圍繞擴大產能規模、提高生產效率、提升安全生產、節能降碳、環境保護水平等方面加大技術改造投入,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形成閉環。單個項目最高可獲得50萬元一次性獎勵。
3.鼓勵電商發展。積極創建符合發展規劃、產業定位明晰、公共服務等配套功能齊全的電商園區(基地)。招引電商企業,廣泛吸收電商運營、網絡推廣、農產品銷售、網紅直播等電商企業落地,培育電商產業發展良好生態。企業最高可獲得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鼓勵人才引進。加大各類優秀人才、智力資源引育力度,推動街道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大力給予人才全周期服務保障和政策支持,努力實現有效引才聚才。圍繞產業需求和人才創新創業需要,搭建好企業和人才之間的“連心橋”,激活企業引才育才用才活力。人才支撐資金投入不少于200萬元。
(三)鼓勵科技創新。加強科技企業培育,支持企業開展高質量研發,支持產學研合作,支持開展高等級創新載體建設,加快重大平臺引進和創新成果轉化,培育更多的創新源頭,為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企業最高可獲得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鼓勵品牌建設。支持企業申報省政府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縣政府質量獎稱號,積極培育工信部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隱形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浙江制造精品”品牌、“品字標”浙江制造認證等,鼓勵服務業企業創建各級重點企業、創新型企業、領軍企業、出口名牌等稱號。企業最高可獲得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鼓勵規范化發展。鼓勵企業股份制改造,鼓勵場外交易市場掛牌,包括科創助力板、專精特新板、金南翼科技創新板等。鼓勵上市企業做優做強,通過并購重組實現資源優化整合,促進街道經濟高質量發展。企業最高可獲得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鼓勵主輔分離。鼓勵企業將內部的貿易營銷服務、設計策劃服務、現代服務業等業務從其主營業務中分離出來,引導分離出的服務業企業上規納統并實現持續增長。企業最高可獲得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農業高質量發展
(七)推廣現代種養殖模式。鼓勵農業主體新增稻蝦(漁)綜合種養面積,并實施田間工程改造。符合條件的,可獲得200元/畝的一次性獎勵。
(八)推進主體培優育強。鼓勵符合產業發展方向和規劃要求的農業產業化項目發展。單個項目最高可獲得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九)做精鄉村休閑服務業。鼓勵現有農業經營主體開展未來農場(牧場)、美麗農場(牧場)等創建。單個主體最高可獲得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緊扣“3+3”先進制造業集群提升工程,推動制造業實現平穩發展。
(十)鼓勵做大做強。鼓勵小微企業發展,指導小微企業上規納統。全面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鼓勵企業做大做強。企業最高可獲得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一)推動綠色低碳發展。鼓勵制造業企業投資新型儲能電站,鼓勵企業創建國家級、省級、市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鼓勵企業使用綠色電力。企業最高可獲得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深入實施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擴容提質工程,在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培育領軍企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十二)鼓勵企業納統入庫。完善入庫納統流程,強化培訓指導,做好服務工作,指導企業年度上規或月度上規。
(十三)鼓勵企業保持高成長發展。深入實施擴容提質工程,在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培育領軍企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企業最高可獲得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四)鼓勵電商發展。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于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
(十五)鼓勵榮譽創建。鼓勵電商示范基地(園區、樓宇)、企業、項目、行政村申報商務部和省、市商務部門認定的各類商務類榮譽。企業最高可獲得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建筑業健康發展
(十六)鼓勵建筑業企業評優。鼓勵企業晉升資質,保持產值增長,大力開展創優奪杯活動,支持企業創優質工程。企業最高可獲得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附則
(十七)由武原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牽頭,會同相關條線制定本政策意見具體實施細則。
(十八)本政策意見由武原街道負責解釋,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本政策跟上級政策不符的,以上級政策為準。此前街道有關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