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積極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充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加快推進我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強化知識產權在保護營商環境、激勵企業自主創新和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方面的作用。結合濱海高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支持對象為注冊、稅務、統計隸屬關系在濱海高新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特殊情況除外。
第三章促進知識產權高效益運用
第七條鼓勵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力
鼓勵企業設立知識產權部門。對擁有有效發明專利不少于30件,并設置知識產權專員崗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資金支持。鼓勵企業實施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標準化,對首次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國家標準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認證費用80%支持,最高5萬元的資金獎勵。對獲得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認證及認證的系列維護、升級給予支持,給予認證費用50%支持,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濱海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22年4月26日開始實施,有效期一年。本辦法有效期內若遇國家和市級政策調整,以調整后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