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關于推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龍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我縣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產業現代化進程,全面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切實推動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聚焦高效生產,發展現代設施農業
(一)推進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
1.對獲評國家級、省級產業化示范基地(示范場)、全國現代設施農業創新引領基地等榮譽的,給予國家級5萬元、省級3萬元的獎勵。
(二)支持農田基礎設施改善建設
2.鼓勵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每年整合資金不少于300萬元,經申報同意,對投入渠道、泵站、堰壩、閘門、下田道等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新建或維修的主體,按工程審定價的50%進行補助,單個主體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
(三)支持現代設施農業建設
3.對新建農用連棟鋼架大棚、玻璃溫室(符合《農用連棟鋼架大棚設施技術規范》T/ZJNJ 004—2018、《玻璃溫室技術規范》T/ZJNJ 001—2018),在優先申報農機購置補貼的基礎上,農用連棟鋼架大棚集中建設15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每平方米45元補助,帶外遮陽的每平方米增加補助10元,玻璃溫室給予每平方米400元補助(用于水稻育苗的不受面積限制),補助額度不超過所購設備實際投資額的50%,縣級配套補助金額大于20萬元的項目,建設前由主體申報,縣農業農村局擇優遴選后實施。
二、深耕智慧沃土,發展現代科技農業
(一)鼓勵引育農業新品種
4.對縣域內育成農作物新品種(需認定)的主體,按育成品種在全省推廣面積(以省級統計數據為準)給予分檔獎勵,并實行進檔補差。其中糧油新品種推廣面積達10萬畝、6萬畝、3萬畝及以上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蔬菜新品種在全省推廣面積達5萬畝、3萬畝、1萬畝及以上的,分別給予8萬元、4萬元、2萬元獎勵。同個主體最多可領取3個新品種獎勵。
5.對存欄300頭以上,使用良種豬精液實施人工授精的規模豬場(良種豬涉及補貼品種:長白豬、大約克豬、杜洛克豬以及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名錄的生豬品種),每頭能繁母豬給予每年不超過80元的補助。
6.對具備國家、省級水產原良種場資質(有效期內)的主體,分別給予每年每個品種10萬元、6萬元的保種、育種補助;對成功研發漁業新品種(經認定)的主體,給予50萬元/個的一次性獎勵;對從新品種研發單位引進漁業新品種的主體,首次引進給予引進費用5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個。
(二)鼓勵農業新產品研發
7.對以畜禽、水產、柑橘、茶葉、竹筍、蔬菜(菌菇)、中藥材、油茶等主導農產品為原料實施精深加工成功研發新產品,并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認證的,給予新產品研發獎勵1萬元,后續每新增1個新產品給予0.5萬元獎勵,單個主體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三)數字農業建設
8.鼓勵生產主體進行數字化轉型升級,對通過省級未來農場認定的主體,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省級數字農業工廠認定的主體,給予5萬元獎勵;鼓勵生產主體建設精品數字化應用示范場景,對通過市級數字化應用示范場景認定的主體,給予3萬元的獎勵。
三、推動轉型升級,發展現代機械農業
(一)縣級農機購置補貼
9.對首次引進未列入中央、省級農機購置補貼目錄的先進適用機具(價格5萬元及以上)予以單獨補貼,經申報同意,給予購機價格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糧食烘干機除雜提升的主體,經申報同意,給予提升造價50%的補貼,每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0.對于秸稈綜合利用類的農機除享受正常的購機補貼外同時給予縣級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購機價格的50%,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機械作業獎勵
11.對水稻開展機插農機作業達到一定規模的主體進行獎勵。年開展機插作業2000畝、1000畝、500畝及以上的,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面積通過北斗核實)。
四、致力提質增效,發展現代綠色農業
(一)支持畜牧業可持續發展
12.全縣境內經核準保留的生豬養殖場,對場內配備的沼氣池(黑膜沼氣池不列入補助范圍)進行專業清渣維護的,可按實際清渣數量,給予25元/立方米的補助。
13.已投保政策性生豬養殖保險的養殖場,按生豬養殖保險數量80%的比例投保生豬價格指數保險,給予20%的保費補助。
(二)支持生態漁業健康養殖
14.對發展稻漁綜合種養面積200畝及以上并符合《稻漁綜合種養技術規范》(SC/T 1135.1-2017)的主體,給予每年10萬元的補助,每增加100畝,補助加3萬元,最高不超過25萬元。
15.對設施養殖的經營主體開展尾水治理工程設施建設,排放尾水經檢測符合排放標準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集中養殖池塘連片面積3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進行尾水治理工程設施建設,排放尾水經檢測符合排放標準的,按照尾水設施工程面積給予1000元/畝的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6.對參加省級漁業互助保險的養殖生產單位,給予保費金額20%的補助。
五、厚植產業根基,發展現代服務農業
(一)支持農業主體提檔升級
17.加大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獎補力度,對首次新認定為國家、省級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
18.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并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暨年度小升規企業,獎勵企業經營者15萬元;對年度新升規的企業,獎勵企業經營者20萬元。具體參照《關于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推進工業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執行。
19.對涉農升規入統的企業(工業類),且在農業龍頭企業名錄內的,當年營收或產值首次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8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獎勵,并實行進檔補差。
(二)支持農業產業招大引強
20.對連片流轉土地300畝及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及以上的農業招商引資項目,項目如約建成,前三年土地流轉租金全額貼補,第四至五年減半補貼。
21.對符合農業生產用電規定的種養業項目,執行農業生產用電電價政策。
22.加大設施農業用地保障力度,支撐設施農業發展。每年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5%(至少50畝),用于農業產業及配套設施建設。優先保障農產品冷鏈物流、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技術研發中心等項目建設用地,相關報批手續按有關規定辦理。
23.推廣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抵押貸款,支持農機具和大棚設施、活體畜禽依法合規抵押質押融資。
24.對科技含量高、示范帶動作用強、市場潛力大、連片開發面積1000畝及以上或投資規模在1億元及以上的農業項目, 優先保障項目建設用地,實行“一事一議”優惠政策。
(三)鼓勵農業經營主體拓展市場
25.經申報同意,對參加對外推介宣傳、節慶展銷等活動的主體,給予攤位費、電費等費用的全額補助;對開展綜合性農產品品鑒推廣中心建設的(展示展銷中心),給予硬件設施(含租金)投入的50%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四)支持開展標準制定和品牌創建
26.鼓勵生產經營主體開展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制定,對牽頭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市級地方標準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對新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每個獎勵5萬元、續展獎勵3萬元;對新通過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的實施主體,給予15萬元的獎勵。每年安排50萬元,用于開展糧油、水產、柑桔、畜禽等農副產品高產高質競賽評比活動,以提高農產品產量和質量。
六、附則
(一)縣財政按照政策執行需求統籌安排農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不少于1000萬元,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進行兌現。實行項目立項和財政補助信息共享核對制度,杜絕項目重復申報、多頭申報、虛假申報等情況。
(二)負面清單。凡新建涉農項目違反“非農化”“非糧化”相關規定及有其他重大涉農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環保違法、破壞生態等重大事件,或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套取財政獎補資金的主體,一律不得享受本政策。
(三)原有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本政策與其他專項政策獎勵補助標準不一致的,就高執行;同類型扶持政策不重復享受。
(四)本政策自2024年10月23日起施行,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