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社區、企(事業)單位:
現將《龍山街道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長興縣人民政府龍山街道辦事處
2024年11月5日
龍山街道關于進一步推進
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
各村(居),企(事業)單位:
為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力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長興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見。
一、聚焦農業高質量發展重點
1.推進農業重點項目。獲市級農業“大好高”項目、市級現代農業園區(精品園)以及當年竣工的新認定的市級農業“大好高”項目并獲評市級現代農業園區(精品園)的按照縣級獎勵資金1:1配套。
2.深化農產品品牌戰略。鼓勵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農產品展示展銷、評比等活動。對新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品字標浙江農產”授權品牌的、縣政府質量獎、市農產品質量獎、省級展銷活動金獎農產品等獎項補助一事一議,原則不超過縣級補助標準。
3.提升農事節慶水平。鼓勵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舉辦高水平辦節活動,街道根據活動實際開展情況予以一定補助。對被列為省、市、縣農事節慶活動的,補助標準按照縣級補助資金1:1配套,但補助總金額不得高于辦節總費用的50%;對被列為街道農事節慶活動的,補助標準一事一議,但不得高于辦節總費用的50%;對由街道主辦、農業主體具體承辦的農文旅體結合活動,補助標準一事一議,最高可全額補助。
二、爭創農業高質量發展特色
4.建設高質量示范基地。鼓勵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圍繞“6661”發展新格局,高標準建設示范基地,對經國家、省、縣立項的農業項目予以配套補助,補助標準一事一議,但不得高于項目主體自籌資金的50%且單個項目配套補助不得高于30萬元;支持“未來農場”、星級農業示范園建設,對獲評市級“未來農場”、縣農業現代化星級示范園的,按照縣級獎勵資金1:1配套。
5.創強高質量發展主體。對新認定的市級及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的,在縣級獎勵基礎上配套獎勵3 萬元;對新認定市級及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農場的,在縣級獎勵基礎上配套獎勵2 萬元;獲得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農民合作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按照縣級獎勵資金1:1配套。
三、強化農業高質量發展保障
6.持續改善農業生態。持續推進農業“雙碳”行動,支持創建低碳生態農場,鼓勵發展新模式“穩糧增效”示范項目,對新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生態農場的、經縣級認定為“穩糧增效”示范項目的,按照縣級獎勵資金1:1配套。
7.筑牢農產品安全底線。對當年獲評省級農業標準化生產績效評價 A 級、B 級、C 級的,對新獲得 SC 認證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對新獲得小作坊證并通過竣工驗收的農產品加工主體,對當年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以及綠色食品續展的,按照縣級獎勵資金1:1配套。
四、附則
8.推動林業產業發展。鼓勵發展林下經濟,支持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對獲得縣級及以上資金支持和獎勵的,予以一定配套獎勵補助,具體標準一事一議。
9.支持重大中心工作。本政策條款未涉及但對全街道農業高質量發展起到重大促進作用的或上級有明確要求的相關臨時性重點工作一事一議。
10.負面清單。凡新建涉農項目違反“非農化”“非糧化”相關規定及其他重大涉農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環保違法、破壞生態等重大事件,或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套取財政獎補資金的主體,一律不得享受本政策補助。
因農業生產的特殊性,本政策執行期限為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