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
《關于全面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宜昌市猇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16日
關于全面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
為加快建設全國有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先進制造業中心,全面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結合猇亭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強化企業為主導的創新主體體系建設,打造創新制造企業集聚區
(一)加快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落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以及國家、省級、市級相關優惠政策。對申報成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2000元獎勵。
(二)加快規上工業企業培育。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落實工業技改等國家、省級、市級相關優惠政策。
(三)加快高能級科技型企業培育。對首次入選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500強的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湖北省科技廳認定的駝鹿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獨角獸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百強高企、潛在獨角獸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瞪羚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二、強化以賦能為基礎的創新平臺體系建設,打造創新制造技術集聚區
(一)加快布局企業研發體系。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地方工程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重點實驗室、省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省產業技術研究院、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技術創新中心、省企業技術中心、省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省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研究基地等省級創新平臺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建的研發平臺、檢驗檢測平臺等,首次被認定為市級創新平臺給予10萬元獎勵。
(二)完善產業研究布局。鼓勵現代化工新材料、合成生物、新能源及高端裝備制造、電氣電纜、低空經濟等具有核心研發團隊、研發設備的創新型企業建設產業研究院、研發中心、檢驗檢測平臺等市級以上創新平臺,對新增采購的實驗室儀器設備按照實際購買金額的10%給予企業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三)全力打造公共創新創業載體。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孵化器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被認定為“卓越孵化器”的,再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孵化器(眾創空間)內每新增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孵化器(眾創空間)10萬元。孵化器(眾創空間)引進科技型初創企業入駐后,逐步培育發展壯大的,按照孵化項目建設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1‰給予孵化器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支持建設科技成果熟化平臺。支持現代化工新材料、合成生物等領域的企業牽頭建設科技成果熟化平臺,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15%予以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在科技成果熟化平臺開展驗證試驗并將試驗項目實現產業轉化,按照試驗項目產業化建設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5‰給予科技成果熟化平臺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強化以應用為導向的成果供給轉化體系建設,打造創新成果轉化集聚區
(一)推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對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的企業,根據簽訂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開發等技術合同或者作價入股投資協議,按照技術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的8%給予企業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加快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市場化發展,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二)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參與國家級、省級科技項目攻關的單位,按國家或省級年度撥付資金的10%給予配套支持,每家單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對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省級“尖刀計劃”、省級重大科技專項的單位,按照國家或省級年度撥付資金的20%予以配套支持,每家單位每年不超過300萬元。對作為第一承擔單位牽頭完成并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作為參與單位完成并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作為第一承擔單位牽頭完成并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科技項目配套支持經費、科技進步獎的獎勵經費均可補充用于企業、科研院所研發費用的直接經費或間接經費。
(三)推進科技成果高效轉化。采取“引導激勵+股權(債權)投資”相結合的方式,分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兩個階段給予支持??萍汲晒D化階段要完成小試、中試試驗,且產出試驗樣品,按照試驗投入2:1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萍汲晒a業化階段要建設新產線或匹配新產品生產的設備更新且有新產品銷售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根據試驗總投入50%給予支持,兩個階段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單個支持項目其中70%的支持資金為政策激勵資金,30%的支持資金在項目立項時可約定轉換為等額股權或債權(按照年3%收取固定管理費),企業在下一輪融資時可采取股權回購、債權償還的形式退出。支持資金轉換為股權的部分,原則上按照項目立項支持前最近一輪估值進入。
股權激勵的形式按照30%支持資金轉換為股權的部分由金猇科創供應鏈管理公司管理,在企業下一輪融資中,企業享有優先回購權。在單個項目退出時,轉換為股權的支持資金和退出收益的70%部分留存科創鏈公司形成資金池;退出收益的30%部分獎勵給科創供應鏈公司,其中70%用于專項資金管理運營,30%可用于管理團隊激勵。
債權激勵的形式按照30%支持資金轉換為債權部分由金猇科創供應鏈管理公司管理,單個項目債權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按照本金和固定管理費收回債權。在單個項目退出時,本金及專戶利息留存科創鏈公司形成資金池;收取的固定管理費獎勵給科創供應鏈公司,其中70%用于專項資金管理運營,30%可用于管理團隊激勵。
(四)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發投入持續增長的企業,其研發投入在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基礎上,按照如下標準予以獎勵: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6%以上的部分,按5%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5%以上的部分,按3%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25萬元;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上的,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4%以上的部分,按2%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五)強化知識產權轉化運用。鼓勵開展數據知識產權登記。企業、科研院所新獲得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的,每件獎勵1000元,每家單位每年獎勵不超過2萬元。加大對高價值知識產權的培育力度,對企業、科研院所年度新增高價值發明專利,給予其每件獎勵1萬元,每家單位年度累計不超過5萬元。對由企業、科研院所主導正式發行的科學雜志、學術期刊等,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獎勵。
(六)鼓勵參與各類標準制定。實行企業標準領跑者行動,支持企業將自主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對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對其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對其給予2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鼓勵企業實施質量品牌戰略。完善品牌培育發展機制,對被認定為“湖北精品”的產品所在企業獎勵每個湖北精品5萬元,每個企業年度累計不超過10萬元。
四、強化以創新為動力的先進制造業產業建設,打造現代產業集聚區
(一)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5億元、2億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2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
(二)支持企業體系化發展。鼓勵企業實施主輔分離,支持企業成立子公司與母公司上下游產業鏈耦合發展,實現企業體系化發展。對子公司首次納入規上工業企業且母公司年營業收入同比正增長的,給予母公司20萬元獎勵;母公司保持正增長且子公司營業收入年增長50%以上,給予子公司10萬元獎勵,最多不超過三年。
(三)支持企業參與區域協同發展。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參與區域協同發展。鼓勵企業加強交流合作,利用自身優勢承接工業產品生產,承接5000萬元-1億元,給予20萬元獎勵;承接1億元-5億元,給予40萬元獎勵;承接10億元-20億元,給予80萬元獎勵;超過20億元的每增加5億元,獎勵10萬元。
(四)支持企業實施“智改數轉”。大力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鼓勵企業實施“機器換人”“生產換線”等數字化改造。對當年內購置工業機器人、工業數控設備(含配套軟件)且未獲上級獎補的規上工業企業,將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申報材料審核,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按設備購置費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支持企業產品創新。鼓勵支持企業主動對接、引進、轉化異地企業或高校、科研院所高質量創新產品,新增產品種類且配套建設產業化生產線并投入市場銷售的,根據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10%給予支持,每家企業單個產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六)支持創新產品推廣應用。鼓勵企業加大創新產品開發推廣力度,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前沿領域的重大應用場景、工業示范場景、公共展示場景建設,促進創新產品規?;瘧茫瑢鼍敖ㄔO單位或者創新產品應用單位按照實際投入的1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五、強化一流服務為優勢的創新生態體系建設,打造創新制造要素集聚區
(一)支持引進匯聚創新人才。對企業、科研院所新引進的博士、全日制碩士設置10年期人才專項資金,對于第一年入職區內企業及科研機構的博士、全日制碩士分別給予3萬元/年、1萬元/年獎勵,后續分別按照1萬元/年、3000元/年獎勵。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給予定額房票配套。全力幫助科技人才解決技術難題、生活難題,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在子女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予以重點服務。
(二)支持引育高層次科技人才。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設立專職“科技總監”,專門負責本單位科技創新工作,享受企業副總經理待遇。設立科技人才引領專項資金,對新引進國家、省級重點計劃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的企業,按用人單位引才實際投入的5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新培育的國家、省級重點計劃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人才獎勵;對新引育的科技人才主導研發并實現產業轉化的項目,按照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5‰給予科創人才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舉辦區級科技創新大賽,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對獲獎項目核心研發團隊給予獎勵。
(三)支持智力資源與企業共用。鼓勵企業強化與高校、科研院所協同聯動,鼓勵企業遴選人才到高校“進修”,高校院所選派“科技副總”到企業開展技術指導(每年駐企時間不低于6個月),每個企業每年可與戰略合作院校共同設立一個研發課題,待課題評審驗收通過后,給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副總”5萬元研發經費支持。對新建院士工作站給予每年100萬元科研經費支持。對院士的研發成果轉化成產業項目,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的10%給予院士工作站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博士后工作站每年給予30萬元科研經費;對新建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一次性給予20萬元經費支持。
(四)強化金融賦能科技創新。積極開展銀企專項融資對接,按照“一企一策”模式,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加大推廣科技型企業知識信用貸款、中小企業商業價值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用好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紓困基金,為短期有周轉需求的科技型企業做好幫扶。加大科技型企業上市培育,助力企業實現多元融資。
(五)加大企業品牌培育。對企業、科研院所等作為舉辦單位,組織開展學術交流會、行業交流會等活動的,按照不超過活動實際支付金額的50%給予支持,國際活動最高支持100萬元,國內活動最高支持50萬元。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本文件由猇亭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原科技創新相關文件不再執行。執行過程中,同一主體因同樣或者類似情況可同時享受多項政策(含各類產業專項政策)時,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