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綜合執法支隊,機關相關處室,相關直屬單位:
現將《西安市促進地理標志運用和保護三年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2025年9月3日
西安市促進地理標志運用和保護三年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陜西省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品牌賦能縣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精神,進一步發揮地理標志賦能特色優勢產業、助力鄉村全面振興、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作用,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建設西部示范知識產權強市工作主線,聚焦地理標志育標、用標、護標三個環節,拓展培育、運營兩條路徑,強化政策、資源、要素三項保障,以品質塑品牌,以效益提價值,以融合促發展,著力構建地理標志“挖掘—培育—運用—保護”全鏈條發展生態,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濃郁、商業價值突顯的“西安地標”金字招牌,形成“用好一個地標、叫響一個品牌、引領一個產業、帶動一方經濟”的發展格局。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地理標志運用和保護三年行動,推動地理標志認定數量、用標企業穩步增多,地理標志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地理標志運用效益、品牌價值持續增強,地理標志產業規模、帶動效應不斷擴大。力爭到2028年,全市地理標志產品從10件增至20件以上,增幅超過100%;全市地理標志集體(證明)商標從6件增至24件以上,增幅超過300%;全市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覆蓋率超過80%;全市地理標志產品核準使用專用標志經營主體超過200家;全市地理標志行政執法案件結案率不低于95%;爭創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示范區1個。
三、重點任務
(一)盤活地理標志存量資源
1.建立“運營推廣名錄”。梳理一批工作基礎好、具備運營和推廣潛力的優質地理標志以及用標主體,納入“運營推廣名錄”,積極組織申報國家和省級地理標志計劃項目,引導和支持相關主體規范地理標志管理,在尊重傳統工藝、保有特色品質的前提下,創新運營模式和運營理念,提升產品的市場知名度和品牌附加值。(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2.培育地理標志優勢產業。支持和引導地理標志主產區建立完善地理標志檢驗檢測體系、技術標準體系、質量保證體系、產品溯源體系,推廣“地理標志+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發展模式,建設地理標志產品示范店、示范園、示范區,推動地理標志產業標準化、數智化、規模化發展,培育一批市場占有率高、經濟效益好、輻射帶動強的地理標志優勢產業。(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標準化管理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3.推動關聯產業融合發展。推動地理標志與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生態旅游等產業深度融合,以地理標志產品生產為主導,帶動種植、加工、銷售、文化旅游等上下游產業聯動發展,通過建設“地標館”、開發“地標游”等形式,延伸產業鏈條、擴大產業參與群體、增強產業發展韌性,形成具有規模效應、積聚效應的區域品牌和產業集群。(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4.強化地理標志金融服務。探索“地理標志+金融”資本化運營模式,推動地理標志產業與資本市場有效對接,拓寬融資渠道,擴大融資規模。推動地理標志保險業務開展,為地理標志生產經營主體降低風險提供保障。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地理標志專屬金融產品,對地理標志經營主體以知識產權作為質押物獲得貸款的給予貼息支持。(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知識產權轉移轉化中心)
(二)挖掘地理標志增量資源
5.建立“挖掘培育名錄”。立足區域資源稟賦,重點從特色名小吃、特色農產品、道地藥材、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手工藝品、老字號等入手,對潛在地理標志保護資源進行摸底清查,建立地理標志“挖掘培育名錄”,分級分類開展梯度培育,挖掘一批、培育一批、申報注冊一批地理標志產品和地理標志集體(證明)商標。對首次獲批地理標志產品、地理標志集體(證明)商標認定的權利人或其指定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個地理標志只享受一次獎勵。(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6.實施用標主體倍增計劃。引導和支持我市符合條件要求的經營主體申請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提高專用標志使用覆蓋率。對首次獲批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地理標志產品)的經營主體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我市地理標志產品參與中歐地理標志產品互認互保,布局開拓海外市場,對新獲批中歐地理標志產品互認互保的地理標志權利人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7.推動地理標志統一認定。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地理標志統一認定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加強與農業農村部門的協作配合,在尊重主體意愿的基礎上,搶抓機遇、靠前服務、平穩過渡,加快推進原農產品地理標志轉換用標。(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三)堅守地理標志特色品質
8.加強產品質量管理。持續構建政府監管、行業管理、生產者自律的地理標志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對地理標志產品依照標準生產、加工、流通全鏈條質量監管,支持和引導地理標志合法使用人強化產地質量管控,建立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基礎的過程控制和產地溯源機制,實現產品特色質量可控、生產記錄可查、來源去向可溯、責任問題可追。(責任單位: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9.健全產品標準體系。有序推進地理標志領域標準化工作,加強地理標志相關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標準的制定修訂、實施應用和示范推廣。促進地理標志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嚴格遵循相關標準及技術規范,確保區域內地理標志產品特色品質穩定優良。對新制定或修訂地理標志產品標準并發布為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第一起草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力爭到三年專項行動期滿,全市地理標志產品全部具有相關技術標準。(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知識產權保護處、標準化管理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質量與標準化研究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10.優化產品檢測服務。依托陜西省地理標志產品檢驗檢測中心、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西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和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專業和技術優勢,在各主產區探索建設地理標志檢驗檢測服務網點,滿足地理標志產品快檢需求。鼓勵第三方檢測機構為地理標志保護提供數據和技術支持,應用檢驗檢測數據動態識別產品質量波動,提供風險預警。對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單位(地理標志產品)在用標過程中產生的產品檢驗檢測費用,按照年度實際費用的7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5000元。(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加強地理標志服務供給
11.提升公共服務能力。依托“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建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加大對地理標志產品和品牌核準注冊、運營推廣、管理保護等工作的指導服務力度。建立地理標志專家智庫,組織專家深入主產區,定期開展上門服務,提供“一標一策”定向指導。依托知識產權公益特派員制度,開展地理標志“一對一”幫扶,推動解決生產加工、品牌培育、產銷對接等方面的困難問題。(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12.培育品牌服務機構。實施知識產權品牌機構培育工程,支持和引導專利代理、商標代理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拓展地理標志服務業務,提供地理標志信息咨詢、查詢檢索、侵權預警、公益講座、專題培訓等全鏈條集成服務,推動服務機構專業化發展,服務內容定制化呈現。(責任單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13.加強專業人才培養。面向地理標志產業鏈經營主體和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地理標志職業技能、檢驗檢測、品牌培育、標準管理等培訓與交流活動,培養一批既懂地理標志核準注冊、又懂地理標志運營保護的實務型人才。面向地理標志行政管理人員、基層執法人員,定期開展地理標志法律法規、核準認定、標準管理、質量監管等培訓與交流活動,系統提升綜合管理能力和侵權行為識別處置能力。(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處、知識產權保護處,綜合執法支隊,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五)強化地理標志保護維權
14.提升地理標志監管效能。持續加強地理標志的日常監管力度,建立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制度,采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依托西安智慧市監一體化平臺,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化手段,積極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模式,加大對地理標志違法線索的搜集、監測,規范本地網絡交易平臺的監管,全方位提升地理標志監管效能。(責任單位:知識產權保護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企業信息檔案管理中心)
15.嚴厲打擊地理標志侵權假冒行為。持續加大地理標志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偽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生產、銷售違法侵權行為。建立“日常巡查+專項檢查+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定期開展藍田玉、戶縣黃酒等地理標志專項執法檢查,針對地理標志產品的時令性上市特點,適時開展周至獼猴桃、臨潼石榴、戶縣葡萄等地理標志保護專項行動,持續凈化地理標志市場秩序。(責任單位:知識產權保護處,綜合執法支隊,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16.加強地理標志維權援助。充分發揮陜西涉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西安中心、西安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等支點作用,提升地理標志快速維權、多元解調能力,為企業提供全流程維權策略,降低維權成本。加強與公安、法院、版權等部門協同聯動,整合地理標志領域維權援助資源,優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站(點)布局建設,持續提升地理標志維權援助服務工作的便利性。(責任單位:知識產權保護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六)打造地理標志品牌形象
17.拓展多元營銷渠道。指導和鼓勵我市地理標志經營主體利用各類營銷平臺,進行線上和線下營銷推介,推動地理標志產品進超市、進直播間。通過參加楊凌農高會、亞博會等博覽會、展銷會和推介會,在京東等電商平臺開設地理標志產品旗艦店,在盒馬鮮生等新零售平臺搭建“西安地標直采專區”,在主產區舉辦“地理標志采摘文化節”等形式,打通產銷對接路徑。(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18.擦亮西安地標“名片”。深入挖掘地理標志文化內涵,將“品味秦地 標記長安”主題元素融入地理標志宣傳推廣矩陣,全方位、多維度講好西安地理標志故事。充分利用“報、刊、影、屏、網”等多種手段,依托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等載體,“線上+線下”開展各類宣傳活動。支持和引導區域性地理標志行業協會建設,建立以行業自律為基礎的信息互通、品牌共建、惠益共享機制,推動相關主體抱團打品牌、闖市場、增銷量、樹形象。(責任單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處、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知識產權保護處、新聞宣傳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19.實施名優地標“出海”行動。支持我市具有出口優勢的地理標志產品參與國際互認互保,指導企業按照目標市場準入規則組織生產、開展營銷,確保產品合規進入海外市場,讓更多的名優地理標志坐上“中歐班列”。發揮我市“1+2+3”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機制作用,拓展海外地理標志維權援助服務,加強海外地理標志糾紛應對指導,強化海外地理標志糾紛預警防范。(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知識產權保護處,各區縣、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
四、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啟動實施階段(2025年9月—12月)。市局抽調骨干力量成立工作專班,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各責任處室、相關直屬事業單位結合職能細化落實舉措,市區(縣)兩級同步開展政策宣貫和專題培訓。各屬地市場監管(知識產權)局對轄區潛在地理標志資源進行摸底,對存量地理標志情況進行清查,形成“地理標志培育和運營臺賬”,并梳理出“運營推廣名錄”和“挖掘培育名錄”,主產區完成實施方案制定、產品標準復審及制修訂申報。
第二階段:全面推進階段(2026年1月—2027年12月)。市局整合各屬地市場監管(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培育和運營臺賬”以及“運營推廣名錄”和“挖掘培育名錄”,形成市級“一臺賬、兩名錄”。各責任單位以“兩名錄”為重點,按照行動方案部署的6個方面19條重點任務,有針對性的分別組織開展培育運營、申報認定、執法保護、宣傳推介等工作,力爭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第三階段:鞏固提升階段(2028年1月—7月)。對標行動方案目標任務,全面梳理目標完成和任務落實情況,總結工作成效,固化經驗做法,形成推動工作的長效機制,持續提升地理標志全鏈條、體系化工作水平,推廣一批可借鑒、可復制的典型經驗,切實推動地理標志從注重申請向強化運用、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從創造產品向塑造品牌轉變。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市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知識產權工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責任單位負責人為組員的工作推進組,推進組辦公室設在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辦公室主任由處室負責人擔任。屬地市場監管(知識產權)局要結合轄區工作實際,參照本方案細化落實舉措,主產區制定專項實施方案,非主產區加大資源挖掘和保護維權力度。各級要密切同農業農村、文旅、商務等部門的協同聯動,加強與行業組織、龍頭企業等的協調配合,有效整合各類資源,形成工作合力,積極引導、推動各方利用好、發展好、保護好地理標志。
(二)強化激勵引導。加大對地理標志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集中力量開展運營培育和保護推廣工作,對“運營推廣名錄”和“挖掘培育名錄”給予跟蹤指導。加強數據采集和統計監測,動態更新“一臺賬、兩名錄”,及時調整資源傾斜策略和專項扶持方向。屬地市場監管(知識產權)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在資金、資源等方面的持續支持,錯位制定激勵措施,發揮政策疊加效應,確保各項專項計劃有效實施,普惠性政策應享盡享。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責任單位要緊扣行動方案工作目標,有序推進各自領域、各自區域的重點任務。屬地市場監管(知識產權)局要落實主體責任,立足區域特色,創新工作方式,進一步完善質量標準體系、協同監管體系、執法維權體系、宣傳推介體系,全面夯實地理標志運用和保護工作基礎。市局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督促和業務指導,適時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各責任單位每季度末向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報送工作落實情況。
(本方案執行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8年7月,相關獎補政策按照《西安市促進知識產權發展和保護實施細則》(西市監發〔2025〕62號)對應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