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武隆區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隆區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支持和鼓勵全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發揮技術改造對擴大有效投資、增加先進產能、提高生產效率、提升產品質量、減少資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等方面的綜合效應,推動全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推動經濟持續向上向好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渝府辦發〔2025〕6號)、《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制造業穩增長促轉型提能級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5〕2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點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園區開發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暨技改工作推進會相關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1.支持制造業企業對標先進能效水平進行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2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40萬元。支持企業實施節水、清潔生產技改和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對單個項目按照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2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支持制造業企業以擴建等方式投資新產線建設,對單個項目設備投資總額不低于500萬元的,按照最高不超過新購置設備投資總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對獲得“技改專項貸”支持的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貼息的50%給予區級貼息,單個企業項目每年貼息上限為500萬元。
二、支持企業綠色化改造
4.對獲評國家級綠色工廠、國家級能效領跑者、國家級水效領跑者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市級綠色工廠、市級能效領跑者、市級水效領跑者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企業數字化發展
5.支持企業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對認定為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基礎級智能工廠)、重慶市先進級智能工廠的企業,均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1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6.支持食品及農產品加工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5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對實施市級工業互聯網、智能制造、服務型制造等數字化轉型領域項目的企業,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2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8.對入選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標桿企業的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2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精準適配的“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和解決方案,給予每個產品或解決方案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1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
四、支持優質企業培育發展
9.支持制造業企業擴大投資,對制造業企業建成投產后,實際累計固定資產投資額達1億元(含)-3億元、3億元(含)-5億元、5億元(含)-10億元、10億元及以上的項目,擇優分別按不高于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2%、2.5%、3%給予一次性支持,單個企業只能申報一次,且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10.支持新建制造業企業投產達效放量,對當年新建成制造業企業投產放量后,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并保持三個會計年度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年營業收入達到2億元以上并保持三個會計年度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年營業收入達到3億元以上并保持三個會計年度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11.對制造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連續三年增幅均達到10%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支持;增幅均達到20%以上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支持;增幅均達到30%以上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支持。
12.對新認定的市級單項冠軍企業,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5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25萬元;對新認定或復核通過但未獲得過同類項目支持的國家級單項冠軍企業,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5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新認定或復核通過但未獲得過同類項目支持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施的能力提升項目,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5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25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重慶市瞪羚企業、潛在獨角獸和獨角獸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企業技術創新
13.支持工業母機、智慧醫療裝備、低空裝備、動力裝備、電工裝備等領域重點企業開展“訂單式”研發制造,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2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60萬元。
14.對企業打造的具有發明專利且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同類先進及以上的重大產業技術創新產品,給予單個產品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2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5.對經市級認定的未來產業領域研發生產的標志性產品,按照最高不超過市級補助資金的50%給予區級補助,最高不超過25萬元。
16.對新認定的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市級中試平臺,均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企業質量持續提升
17.新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的支持;對新獲得重慶市市長質量獎、重慶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的支持。對牽頭(企業排序列第一位)新制定并發布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支持。
七、附則
18.政策享受原則。本政策措施中的獎勵扶持政策與企業成功申報的國家級、市級政策可同時享受。本政策措施獎勵項目與我區其他產業獎勵項目重復的,可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
19.政策修訂與沖突。本政策措施如與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相沖突,以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為準。本政策措施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或重慶市政策調整,本政策措施相應修訂。
20.取消事項。申報人在申報年度內,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本政策措施的扶持政策:
(1)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2)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3)被列入“信用中國(重慶)”黑名單或者失信人名單的;
(4)在各級審計和檢查中被查出有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的;
(5)存在逃避繳納稅款行為的;
(6)申報資料弄虛作假的。
21.政策解釋。本政策措施由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解釋。本政策措施施行前,企業已獲得的稱號不適用本政策措施。
22.政策生效。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